我国新型煤化工项目多数集中在煤炭资源丰富、生态环境相对脆弱的北方地区。煤化工耗水量巨大,而北方地区水资源普遍短缺,每小时上千吨水量需求的煤化工项目,及其对环境造成的隐形破坏不断遭到网民和民间组织指责。基层干部和专家学者表示,煤化工项目引发的环保群体事件极易在我国北方民族地区发酵升温,当前亟待建立煤化工项目环境信息透明机制。
部分基层干部和专家学者表示,新型煤化工是煤炭工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向,但这些项目确实给生态环境带来很大压力。一些地方政府在缺乏严格论证、环境评估情况下进行立项,极易点燃社会公众反对情绪。专家建议,地方政府和企业均应改变“关起门”来决策方式,引入环保信息发布机制,真正做到与社会公众和民间组织进行有效沟通。
一是严格环境审批制度,引入公众决策机制。煤化工项目周边民众普遍有“企业拿资源,百姓担风险”心理,因此,政府部门在煤化工项目立项之始,就应担负起全程监管职责,在安全和环境保护上做到高起点、严要求。多位专家建议,在涉及环境民生等群众重大利益时,政府部门应积极主动与项目所在地民众进行沟通,借鉴听证会制度,让公众有机会参与决策。
二是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内蒙古农业大学社会人文学院院长盖志毅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应出台政策措施,早日建立企业环境信息透明机制,在重点煤化工项目酝酿、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同步披露重大项目的环保工作进展。严格环境影响评价机制,消除公众的环保疑虑,政府部门宜定期发布重点项目环境监测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可借鉴国外有效做法,引入第三方监测机构,使环境数据更可信。
三是建立与民间组织对话沟通机制。宁夏社科院社会学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保平建议,国有企业因其公有制属性,更应该率先做出表率,与民间组织等社会监督力量展开对话,这不仅对信息公开是良好补充,而且有助于改善国企形象,为推动国家产业政策创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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