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李扬近日在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与经济研究所主办的“城乡发展一体化国际研讨会”上表示,未来要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融资机制,可以采取地方政府发债、社会资本投资和建立长期信用机构三种方式。 “钱从哪来”是城镇化建设中亟须解决的问题,对此,李扬表示,未来要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融资机制。在这个总命题下,可以采取三种方式: 第一,允许地方政府发债融资。在目前法律下,地方政府是不允许负债的,“这项政策看来会改变,一旦允许地方政府发债,地方有两种债可以发,一种是项目债,另一种是没有特殊目的、以地方政府收入为担保的市政债。” 第二,允许各种资本,特别是社会资本,混合或者民营资本进入城市化项目的投资和运营中。“许多基础设施完全可以由私人来做,过去全部由地方政府承担,而政府手中没钱,只能通过地方融资平台,造成现在的债务达到相当危险的程度。” 第三,建立若干专门为城市化融资的长期信用机构。李扬说,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国短期资金很多,长期资金比较缺乏,无法支持城市基础设施等长期项目。城镇基础设施金融机构是一个新的方向,就是要为基础设施这些长期投资筹集长期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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