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社区的A217-0315地块以1.16亿元成功出让。这是国内正式入市拍卖的首块农村集体土地,被业界视为深圳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上迈出的关键一步。
资料显示,为解决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长远发展问题,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凤凰股份公司)申请将尚未开发建设、符合规划的合法工业用地深土交告(2013)15号宝安区A217-0315地块通过深圳市土地交易市场组织公开交易。
该地块位于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社区,地块面积14568.29平方米,建筑面积699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土地使用年期30年,准入产业类别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通信终端设备制造业,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16亿元。
从其出让条件来看,该宗地的收益分配方式为:所得收益70%纳入市国土基金,30%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且项目建成后,按出让合同约定,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0%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凤凰股份合作公司。
CRIC研究中心分析师房玲分析认为,深圳将农村工业用地入市流转,可以更好的解决深圳原农村集体土地遗留问题,盘活大量土地,改善深圳土地资源紧缺的现状,在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实现土改方面的政策对接。
“此宗地采用的利益分配方式虽然短期收益较少,但是从长远来看,收益更加稳定持久”。房玲还表示,深圳此举一个值得借鉴之处还在于,其创造了新的利益分配制度。“这种利益分配方式可以起到很好的激励作用,鼓励各个社区将尚未进行开发建设的、符合规划的合法工业用地拿出来,使得政府在执行层面面临的阻力减少”。
据悉,深圳在经济高速发展、快速城市化的进程中,率先遇到土地资源紧约束问题,用地供需矛盾突出,与此同时,原农村集体(尤其是特区外)实际占用大量土地,却因土地权益不明晰、缺乏相关政策支持而无法入市。因此,分析人士认为,盘活原农村集体土地,既有利于缓解产业空间不足的问题,也有利于促进原农村社区发展转型、推动特区一体化发展。
对此,深圳市于2013年1月8日以市政府1号文的形式出台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空间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及其6个配套文件(简称“1+6”文件)。其中,配套文件之一《深圳市完善产业用地供应机制拓展产业用地空间办法》(试行)提出,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符合规划的工业用地可进入全市统一土地市场,并明确了相关交易方式和利益共享模式等内容。
最终,12月20日下午,该土地在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以1.16亿元成功出让。竞得该地块的企业负责人、深圳方格集团董事长王平透露,该地将由其企业内部使用,主要为企业核心研发提供场地及用于建设高管宿舍,而且这块地离其企业比较近,对发展所需用地来讲还是值得的。谈及土地费用和施工费用这两块,他预计企业会投入3亿左右,大约2年时间后可投入运营,虽然拍地价格相比预期有些偏高,但企业内部运营也比较良性,在后期建筑阶段不排除会跟金融机构接触。
分析人士称,深圳此次在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流转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虽然不涉及转型及小产权房确权,但是对住宅市场也有着些许影响。这些影响主要是在产业配套方面,利益分配方案中,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仍然可以持有20%的产业配套物业,在配套物业中会有商业及产业配套住房,这部分产业配套住房主要是保障性住房,比如针对新型产业职工设定的租赁性用房。因此总体上看对住宅市场有影响,但影响力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