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23日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山东省近日出台了《关于建立实施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的意见》,将分区明确海洋生态保护底线,严格控制各类损害海洋生态红线区的活动,共划定“红线区”73个,规划到2020年,红线区陆源入海直排口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记者了解到,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是指为维护海洋生态健康与生态安全,将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划定为重点管控区域并实施严格分类管控的制度安排。渤海作为半封闭型内海,环境承载能力有限。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渤海海域渔业资源退化,突发性海洋环境事件增多,海洋环境风险压力较大,重要服务功能呈下降趋势。
山东省此次在渤海海域共划定红线区73个,其中禁止开发区23个,限制开发区50个;红线区总面积达6534.42平方公里,有效期限为2013年至2020年。
山东省提出,将根据海洋生态系统的特点和保护要求,分区划定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坚持陆源污染排海管控和海域生态环境治理并举,严格保护生态敏感脆弱区和重要生态系统。到2020年,红线区陆源污染物入海总量减少10%-15%,水质达标率不低于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