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部长:城镇化不是消灭农村 投资农业不会暴富
2013-12-23   作者: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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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部部长谈城镇化将逐步解决城乡要素交换不平等

  韩长赋:城镇化不是“消灭农村”

  “城乡之间、工农之间的要素不平等交换仍然存在,包括土地、资金、劳动力,这是农业农村发展相对滞后的重要原因,也是城乡利益不均等的突出表现。这些问题都要在实践中逐步加以解决。”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城镇化并不意味着“去农村化”,这是不符合中国国情,也是不符合城乡统筹发展原则和大国现代化规律的。据新华社

  ■部长解读

  >>农业投资

  不会暴富但回报长期稳定

  韩长赋表示,工业和城市的快速发展和由此积累起来的财富,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改革开放30多年快速发展,我们国家人均GDP已经超过6000美元,也到了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阶段。城市人口的大量增加扩大了农产品(7.93, -0.09, -1.12%)的市场需求,在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都对农业产生了强大的拉动作用。

  城镇人口增加和消费结构升级,必然拉动农产品需求增长,拉动农产品价格上行。农民和所有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以及农业农村经济工作者,都应该看到和抓住这个历史机遇。投资农业不会一夜暴富,但会得到长期和稳定的回报。

  >>城乡差距

  逐步解决城乡不平等交换

  韩长赋说,在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城市和工业的经济效益明显高于农业和农村。在市场自发作用下,农业和农村本已相对缺乏的土地、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会迅速向工业和城市流动,特别是向大城市聚集。

  韩长赋说,现在,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逐步消除,基本实现了商品平等交换。但是,城乡之间、工农之间的要素不平等交换仍然存在,包括土地、资金、劳动力。要素的不平等交换是农业农村发展相对滞后的重要原因,也是城乡利益不均等的突出表现。这些问题都要在实践中逐步加以解决。

  >>新城镇化

  “消灭农村”不符合中国国情

  针对有人认为现代化就是“减少农民”,城镇化就是“消灭农村”的观点,韩长赋表示,一些地方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的某些“去农村化”的做法,是不符合中国国情的,也是不符合城乡统筹发展原则和大国现代化规律的。

  韩长赋说,中国农民要进城,但不可能都进城,更不可能都进大城市。城乡一体化不是城乡同样化,新农村应该是升级版的农村,而不应该是缩小版的城市。城镇和农村要和谐一体,各具特色,相互辉映,不能有巨大反差,也不能没有区别,否则就会城镇不像城镇,农村不像农村。

  ■对话

  重点要为农民设计房子

  记者:城乡要素存在哪些不平等交换?

  韩长赋:首先是土地。城市建设、工业项目、开发区从农村征用了大量土地,尽管征地补偿费用在逐年提高,但还是大大低于土地市场价格,土地征用和开发转让过程中大量的级差地租被转移到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很多地方的城市建设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用的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

  其次是劳动力。每年有2.6亿农民外出打工,其中1.6亿进城打工。近年来由于中央高度重视,制定了若干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性文件,农民工的工资水平在逐年提高,社会保险也在逐步增加。但与城市职工相比,与企业利润收益相比,农民工的工资还是偏低的,社会保障水平也是偏低的。农民进城打工留给城里的“剩余价值”也是巨大的。

  再次是资金。一方面,农民和农业积累的有限资金转为存款大量流入城市,流入工业项目,而农业发展缺乏资金支持,农民普遍贷款难。另一方面,因为资金缺乏,农民贷款融资成本又比城市高。农村信用社是农业贷款的主力军,为了鼓励农信社增加贷款,不得不给他们一个利率上浮的政策。至于农民借用地下钱庄和“抬会”的钱,所支付的利息就更高了。

  记者: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在什么地方?

  韩长赋:要加快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改善水、电、路、气、房,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要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根据农村人口的变化,本着方便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合理调整村庄布局。要为农民设计房子,农民有了钱首先想到的就是盖房子。房子缺少科学规划,布局和设计不合理,会造成很大的浪费。

  应该说,必要的并村及撤村建镇是需要的,但要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而且要有科学的规划、合理的规模。楼盖得很高,农民上楼了,但生产、生活不方便了,生活成本高了,没有田园式生活了,生活废弃物也没有消解的空间了,农民是不高兴的,不愿意接受的。因此,建设新农村,一定要从农村实际出发,一定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脱离实际求大、求急,要兼顾生产和生活,真正为农民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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