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关心的就是中长期之内城镇化的融资问题,如何与当前面临的地方债务问题协调好,这是很严肃的问题。”在某论坛上,民生证券研究院副院长管清友在历数了新型城镇化的各种利好之后,还是忍不住发出了疑问。
据国家开发银行预计,未来3年我国城镇化投融资资金需求量将达25万亿元。正因为如此,上周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
对此,国际金融论坛城镇化研究中心主任易鹏认为,针对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政府可以对有一些基础设施进行投入,但更多的是引进市场。比如,北京地铁四号线就引进了香港的资金,这就解决了政府的投入。而社会资金最大的一个优点,是对投资地铁可持续负责任,不会盲目。
然而不可忽视的事实是,尽管期待融资多元化,但在民营资本进入可行性、可盈利性仍不具备配套制度的情况下,民营资本多观望,新型城镇化建设短期仍不能摆脱地方融资的模式,城镇化建设任务依然由地方政府担任。
中航证券的研究报告也表示,从地方资金来源看,受“营改增”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关键税源消失,可能取而代之的房产税、消费税短期内则受试点规模、经济放缓制约,导致地方政府财收将大大下降。因此,
新型城镇化建设短期仍不能摆脱地方融资的模式。
在此背景下,地方债“阳光化”成为一项重要议题。“如果你已经看到跳窗户、走后门很普遍了,最好还是开前门,这样好把窗户和后门给关上,从而更规范一些。”央行行长周小川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事实上,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已传递出了地方政府发债的新调整:“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着力防控债务风险”列为2014年经济工作重要任务,这也是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首次被列入年度经济工作任务单并被着重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