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20日发布了2013年11月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结果显示,11月份,7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3.3%—100%,平均为52.3%;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47.7%,其中轻度污染占29.1%,中度污染占10.5%,重度污染占6.6%,严重污染占1.5%。
仅福州、海口和珠海的达标天数比例为100%,拉萨、昆明和厦门等9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80%以上,东莞、广州和舟山等26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50%—80%,36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超标天数中以PM2.5和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较多,分别占超标天数的73.4%和22.2%。与10月份相比,主要污染物中除臭氧外均有所上升,其中,PM2.5、PM10、NO2、SO2月均浓度分别上升3.9%、7.1%、12.8%、45.5%,CO日均值超标率上升0.6个百分点。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1月份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石家庄、保定、邢台、唐山、邯郸、济南、太原、廊坊、乌鲁木齐和衡水;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是海口、拉萨、福州、贵阳、舟山、承德、惠州、大连、珠海和张家口,其中,贵阳、承德、惠州、大连和珠海空气质量较上月有明显好转,海口、拉萨、福州、舟山、张家口空气质量保持稳定。
京津冀地区1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3.3%—83.3%,平均为39.1%;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60.9%,其中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4.9%,严重污染天数比例为5.9%。13个城市中仅张家口达标天数比例为83.3%,承德、北京和秦皇岛达标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其他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均不足50%。京津冀地区超标天数中全部以PM2.5和PM10为首要污染物,分别占超标天数的60.8%和39.2%。与10月份相比,京津冀地区13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提高了1.9个百分点。
长三角地区25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26.7%—93.3%,平均为42.5%;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57.5%,其中重度污染比例为6.1%,严重污染比例为0.3%。25个城市中仅丽水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舟山、台州和温州等6个城市达标天数在50%—80%之间,南京、淮安和镇江等18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长三角地区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占超标天数的80.7%,其次是PM10,占超标天数的18.4%。与10月份相比,长三角地区受降水量减少及不利扩散条件等因素影响,空气质量明显下降,主要污染物中PM2.5、PM10、SO2、NO2月均浓度分别上升52.7%、52.7%、52.0%和38.5%,平均达标天数下降了31.0个百分点。
珠三角地区9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56.7%—100.0%,平均为75.5%;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24.5%,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9个城市中珠海达标天数比例为100%,深圳和惠州达标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其余6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珠三角地区超标天数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占超标天数的59.1%。与10月份相比,珠三角地区9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提高了53.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