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12月19日发布了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网下发行业务问答,对在新的新股发行制度下申购的规则进行了解释。上交所表示,融资融券信用账户不能直接用于新股申购。 上交所表示,新股网上发行实施按市值申购,投资者持有市值不低于1万元才能参与申购,申购数量不能超过主承销商规定的申购上限,且不得超过持有市值对应的可申购额度。同时,投资者申购时账户内也必须存有足额资金。 按市值申购要求“市值分市场计算、分账户申购新股、资金足额才能申购”,即投资者沪、深两个市场的市值不合并计算,单个市场市值只能用于本市场新股申购的可申购额度计算,沪、深证券账户只能申购本市场新股,并需要申购前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投资者持有市值是指T-2日(T日为申购日,下同)日终投资者持有的本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形成的非限售A股无相应收盘价时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响市值计算。具体计算时,按T-2日证券账户中非限售A股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加总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同一投资者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该投资者持有市值。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投资者持有的ETF、封闭式基金、B股股份、债券以及将来持有的优先股市值,不计入该投资者用于申购沪市新股的持有市值中。 计算出投资者持有市值后,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按上海市场每1万元市值配一个申购单位(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的原则计算投资者可申购额度,市值不足1万元部分不计算可申购额度。同一天有多只股票发行的,该可申购额度对投资者申购每一只股票均适用。投资者可以在T-1日时将T-2日持有的市值全卖出,然后T日申购,融资融券信用账户不能直接用于申购新股。 稍早之前,深交所也对新股网上发行按市值申购进行了解答,深交所表示,持股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申购,每5000元市值配给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申购上限。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则表示,此次新股发行改革办法推出按市值申购,主要是为了鼓励二级市场投资者长期持有股票,减少新股申购对二级市场的冲击,平衡一二级市场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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