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股份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3年12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此外,风神股份还于12月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对公司下达的《关于对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公司治理存三大问题
《决定》指出,风神股份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三大问题。
一是独立性问题,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工”)使用同一信息系统、财务软件,中国化工可以对公司财务进行实时查询。公司投资、重大项目及对外招投标定标均需中国化工审批。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
二是同业竞争问题,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控制的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中车双喜轮胎有限公司、中国化工橡胶桂林有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
三是“三会”运作问题。公司未与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签订聘任合同,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此外,部分董事会会议记录不完整,缺少参会人员发言要点。部分以通讯表决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无会议记录。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
内控存缺陷致信披违规
同时,风神股份在内部控制上也存在较多问题。
根据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2010年、2011年、2012年发生三包费用分别为242.40万元、5550.41万元、1.42亿元。而根据河南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公司三包费用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包括跨期确认问题,导致相关会计信息披露不准确。
此外,公司个别内控制度也不符合规定。其中《总经理工作细则》未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规定总经理在资金运用、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方面的具体权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底稿不完善。公司在进行内控自我评价时,对于测试过程的记录不完善,如访谈记录、穿行测试、公司实际执行控制活动的文件记录等支持性材料收集不够,也未对评价质量进行交叉复核,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要求。
《决定》还称,河南证监局按照《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要求公司应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对以上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并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河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河南证监局将对公司整改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