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个一线城市新建住宅价格涨幅超10% 调控目标难实现
业内人士指出,应兑现调控问责制度
2013-12-18   作者:梁倩 高伟  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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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70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显示,11月,全国70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的有1个,较10月下降1个,持平的城市有3个,与10月持平,66个城市价格上涨。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下降的城市有2个,与10月基本持平,环比持平的城市5个,比10月减少1个,环比上涨的城市有63个。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表示,11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环比涨幅整体继续收窄。究其原因,主要是前期房价上涨较快城市进一步加大了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提高了二套房交易成本,增加了保障性住房供应。特别是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市场交易有所降温。

    但中原地产市场总监张大伟却认为,虽然11月接近20个城市出台了地方调控收紧政策,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房价加速上涨,涨幅的确放缓,但从成交量看,整体市场依然非常火热,一二线城市日光盘迭出。部分城市用限价、限高价等短期抑制了市场上涨,从统计数据上可能在年底得到降温的假象。但这很可能在明年酝酿更大涨幅。目前看影响房价上涨的根源目前来看都没有得到明显改善。

    值得注意的是,张大伟指出,部分城市完成年度房价调控任务已经无望。中原地产数据显示,全国70大中城市中,除了温州房价下降之外,其余城市房价全部上涨。其中,一线城市新建住宅价格上涨同比涨幅已全面超过20%,达到或超过10%的城市已多达26个,还有23个城市涨幅在8-10%之间,这些城市完成年度调控任务的难度极大。

    21世纪不动产集团市场发展中心总监桑豫峰认为,所谓约谈与问责,意在强调执行,但前11个月房价涨幅超过10%的20多个一二线城市,今年已肯定完不成房价控制目标,但屡屡爽约的问责更是使购房者对屡调屡涨的房地产调控措施失去信心,甚至是还未出台的长效机制也遭受质疑。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也表示,调控目标的设定以及完成程度是市场主体预期的重要影响因素,2013年宏观调控效果不明显,这很大程度就是政策对消费者预期没有产生应有的作用所导致。

    此外,倪鹏飞指出,2013年以来,我国住房市场调控开始逐步向市场机制过渡,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是住房调控长效机制。房产税试点扩容、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健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则是我国住房调控长效机制的重要方面。这三项政策很早就被提出,但是一直都处于研究状态,迟迟未能落地。

   “房价调控目标已落空,严厉问责则不能落空,应兑现调控问责制度。”倪鹏飞表示,2010年以来,历次国务院出台的住房调控政策里都要求对房价上涨过快地区要约谈和问责。但是,2010年至今还没有一个城市被问责,问责制的严肃性受到挑战,也就失去了其作为城市住房调控手段之一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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