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广州市正式发布《关于全面建设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决定》,该文件于今年6月下旬草拟完毕,并于11月初获得广州市委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的发布,标志着广州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七年行动计划正式启动。
根据《决定》,到2015年,广州金融业增加值要占到地区生产总值的9%,较十二五规划提高了1个百分点,发展15家左右具有全国影响力、综合实力位居同行业前列的金融机构,培育150-200家上市公司,成为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为龙头、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金融中心区域的重要支点。到2020年,金融业增加值要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2%,基本达到发达国家区域金融中心的水平。
广州市金融办主任周建军表示,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是以“现代化、多样化、差异化、国际化”为方向,重点建设金融市场交易平台和金融功能区,着力发展“国际金融、产业金融、科技金融、农村金融、民生金融”。
《决定》称,将建设“1348”的重点内容。所谓“1348”:即1个总体建设目标;加快发展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3个金融市场交易平台;全力建设广州国际金融城、广州民间金融街、广州金融创新服务区、南沙现代金融服务区4个金融功能区;实施打造金融机构做优做强工程、企业上市“双百工程”、产业金融发展工程、民生金融服务工程、金融生态优化工程、金融文化提升工程、金融人才建设工程、金融合作深化工程8个金融工程项目。
在此之前,广州已经出台过多项政策措施,支持区域金融中心的建设。今年5月,广州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提出了多项优惠政策,包括鼓励金融创新、机构进驻、吸引人才等等。
此外,广州市每年补贴总额约3亿元建设区域金融中心,扶持资金将主要用于奖励新设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交易平台,设立金融创新奖、金融研究成果奖,给予金融高管人员住房补贴、补贴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建设项目等方面。与此同时,广州市还在加快制定专项金融人才政策,建设具有广州特色的金融规划体系。
根据广州金融“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打造1—2个跨区域的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金融市场交易平台,发展10家以上综合实力位居同行业前列的金融机构,汇聚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的金融高层次人才,巩固提升区域金融管理营运中心、银行保险中心、金融教育资讯中心、支付结算中心功能,初步形成并加快发展区域财富管理中心、股权投资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商品期货交易中心,基本建成与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地位相适应的区域金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