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部长楼继伟12月16日撰文指出,财政赤字和债务风险加速积聚,财政中长期可持续面临严峻挑战。楼继伟在文中称,为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应建立在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基础上的地方发债管理体制。 政府性债务风险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对此,楼继伟强调,要建立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楼继伟解释道,这意味着建立在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基础上地方发债的管理体制。 专家指出,今后中央政府进行地方发债管理,确定各个省的发债额度时,有一个数额的配置,这个配置要把各个省的信用评级结果作为依据。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对地方政府进行信用评级主要应从三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一是评估地方政府有多大偿债能力,二是评估地方政府有多强的债务使用能力,三是评估债务发行的必要性。” 至于如何将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级落到实处,白景明告诉记者,应从三个方面着手进行评级。“一是建立合理的信用评价标准,明确什么水平好、什么水平差,建立科学的标准体系;二是建立明确细化的指标体系;三是要确立信用评级的评价主体。”白景明进一步解释说,“我觉得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价体系要汇集各方智慧,可以有各类评价机构。政府可以建立自己的评价主体,也不排除社会第三方作为评价主体进行评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明确提出“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专家指出,要对地方政府进行信用评级,首先要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即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据记者了解,一些省份目前已经在试编资产负债表,进展顺利。国家统计局日前组织召开了专家研讨会,研究国家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法。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表示,目前正在加快推进这项工作。 “原来政府预算是对现金的管理,看当年收入有多少钱。建立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就是要把现金和资产管理打通,掌握政府包括现金和实物在内的总资产量。”白景明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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