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12月14日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新三板正式宣告全国扩容。市场预计,未来5-7年,三板挂牌企业将达到7000家左右,总市值约为1.4万亿元。
《决定》宣布,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境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份,进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等。申请挂牌的公司应当业务明确、产权清晰、依法规范经营、公司治理健全,可以尚未盈利,但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表示,待证监会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配套规则正式发布后,凡是在境内注册的、符合挂牌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经主办券商推荐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挂牌公司不再受高新园区的限制,不受所有制的限制,也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
在市场最为关心的转板上市方面,《决定》宣布,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达到股票上市条件的,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国信证券则预计,“新三板”新的交易系统拟于2014年年初正式上线运行,随着新三板市场的逐步完善,我国将逐步形成由主板、创业板、场外柜台交易网络和产权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预计未来5-7年,三板挂牌企业将达到7000家左右,总市值约为1.4万亿元。按照华泰证券的统计,根据扩容进度、挂牌速度、市值变化、交易活跃度等指标综合测算,未来5年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将突破4000家,总市值万亿元以上,年交易额4000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