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1日在中国货币网发布公告称,将于下周三(12月18日)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市公开发行面值共计10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该中票赎回权设于第五年及其后每个付息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赎回,票面利率每五年重置一次。我国首单永续中票正式花落国电电力。 公告称,该期中票的票面利率每五年重置一次。前五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五个工作日,待偿期为五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从第六个计息年度开始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bp)。此后每五年重置票面利率,以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确定。 “此前卡在会计处理环节的国电电力永续中票,终于正式发售,说明会计实务问题已经解决。未来除了永续中票外,交易商协会还将大力推进可转债、高收益债和并购债等品种的创新。”一位接近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市场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不过,在11日发布的公告中并没有对会计处理问题进行明确。只是在“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条款作了如下说明:“发行人有递延支付利息的情形时,直至已递延利息及其孳息全部清偿完毕,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红,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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