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从陕西省科技厅获悉,近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发文,批准西安等28个城市或区域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据介绍,西安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与实施,将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推动新能源公交车、公务车、专用车、出租车及社会车辆示范应用,同时启动配套基础设施、管理信息化平台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规模发展,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整车生产与关键零部件制造的产业集群,带动电机、电池、汽车电子和汽车服务等相关产业的大发展,支撑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通过示范推广,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工程争取达到应用目标、产业目标和环保目标等“三大目标”。到2015年末,推广新能源汽车累计达到1.1万辆,新能源汽车产业年产值达到100亿元,每年节约燃油约3.9万吨,减少一氧化碳、碳氢、氮氧化合物排放1600余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