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4日发布《中国经济增长报告(2012-2013)》,称混合所有制企业是目前我国企业技术创新的中坚力量,国有企业技术创新表现最差。 报告表示,混合所有制企业主要由原有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经改制转换而来,其产权成分较为复杂,但总体而言,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私有股份占据主导地位、产权归属明晰,因而混合所有制企业像私营企业那样激励从事技术创新。理论上,私营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在技术创新能力方面应该差异不大,甚至私营企业因其具有更明确的产权归属,应该表现出更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但实际上,混合所有制企业在各种技术创新指标中均具有相当竞争优势,而私营企业仅在专利申请和专利创新效率方面表现突出,在科技经费投入强度和新产品产值占比方面表现较差。 报告还分析发现,在技术创新效率的专利申请数、发明专利申请数、拥有发明专利数、新产品工业总产值与科技经费支出比这四种创新效率指标中,国有企业均处于最低水平。在技术创新产出衡量指标中也都处于落后地位。 报告认为,企业产权性质决定了企业的创新行为和创新绩效。国有企业,顾名思义是全体国民共同所有的企业,国有企业的控制权只能通过科层组织授予政府并由其再授权给企业经营者。因而,国有企业无法像私营企业那样有明确的承担责任的企业监管人。在缺乏有效激励和监督的情况下,国企经营者追求的目标往往是其任职期间个人收益的最大化,而非企业收益的最大化。因此,国企经营者有激励从事那些能在短期内带来收益、显示政绩的生产性项目,而无激励从事那些投资收益周期长、在其任职期间不能带来回报的创新性项目。技术创新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也使国企经营者的地位受到威胁,增加了国企经营者从事创新的成本,弱化了其创新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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