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3日宣布,该关破获一起涉及生活垃圾等105吨“洋垃圾”的走私大案,打击“洋垃圾”走私专项行动取得重大进展。经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权威鉴定确认,天津海关在该案中查扣的上述嫌疑货物属国家明令禁止进境的固体废物。 2013年3月,天津海关缉私局通过情报线索,将侦办重点锁定在天津海兴、海川两家报关公司。这两家报关公司实为一套人马,背后实际被一家大的货代公司控制,存在以进口废塑料名义走私国家禁止或限制类固体废物进境的重大嫌疑。 在掌握可靠情报线索后,天津海关缉私、监管、稽查、风险等部门立即启动联动机制,缉私与一线监管力量同时出动,对涉案企业申报进口的17票货物实施突击查验。在查验过程中,海关缉私人员有了惊人的发现:有的集装箱内装有爬满虫子的旧塑料奶瓶和满是污物的生活垃圾袋;有的集装箱刚一打开箱门,浓烈的刺激性气味就让人喘不上气来。经过艰苦工作,海关缉私人员共清点出约140吨具有走私嫌疑的固体废物。经权威鉴定,确认上述嫌疑货物中105吨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洋垃圾),属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中列名的“城市垃圾”、“已使用的农用塑料膜”等,以及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禁止进境的土壤。 经过天津海关缉私人员的缜密侦查,走私分子的犯罪手法也终于浮出水面。我国规定,正常进行的固体废物进口程序,应首先向检验检疫部门进行申报,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在通关报检环节首先向检验检疫部门提供符合国家《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要求的货物进行查验,以此获取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和《检验检疫施封通知书》。然后,犯罪嫌疑人利用获得的《检验检疫施封通知书》,通过篡改进口集装箱号的方式,制作一套虚假的《检验检疫施封通知书》及其他通关单证向海关申报进口,从而将禁止或限制进口固体废物走私进境。不仅如此,天津海关在对该案的进一步侦查中发现,涉案企业还存在转让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和以低报价格方式走私进口废塑料的违法情况。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截至今年11月20日,在“绿篱”专项行动中,天津海关共刑事立案28起,案值8603.28万元,涉案货物重量18000余吨。其中走私进口禁止类固体废物(洋垃圾)案件2起,涉及废铝灰、聚酯切片等;走私进口限制类固体废物(可用作资源的固体废物)案件24起,低报价格走私进口废棉纱案件2起,涉嫌偷逃税约64万元;行政立案170起,涉及废五金、废塑料、废纸以及禁止进口的医疗废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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