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获悉,山东即将建立实施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此举将有利于改善渤海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健康。
《山东省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区划定方案》提出,建立实施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的主要目标为: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占管辖海域面积的比例不低于40%;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40%;到2020年,海洋生态红线区内海水水质达标率不低于80%,海洋生态红线区陆源入海直排口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100%,陆源污染物入海总量减少10%-15%。
《方案》确定将建立以渤海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等为重点管控区域的海洋生态红线制度;严格实施红线区开发活动分区分类管理;有效推进红线区生态保护与整治修复;严格监管红线区污染排放,促进产业布局优化;加强监视监测、执法监督和污染处置能力建设。
据悉,该方案有效期限为2013年-2020年。划定范围涉及海域总面积16313.90平方公里,为山东省管辖全部渤海海域;红线区总面积6534.42平方公里,占该省管辖渤海海域总面积的40.05%,红线区划定范围内,岸线总长度为931.41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