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与6月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意见》最大的亮点之一,在于改进审核方式,突出了发行改革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理念,为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打下了基础。据介绍,《意见》发布后,需要一个月左右时间进行相关准备工作,才会有公司完成相关程序。预计到2014年1月,约有50家企业能完成程序并陆续上市。证监会将按照申请企业的排队顺序依次安排审核工作,预计完成目前排队的760余家公司的审核工作还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
与此同时,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也于11月30日发布。据悉,证监会将按照《指导意见》制定优先股试点管理的部门规章,并于近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在进一步完善后正式发布实施。
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还公布了证监会“关于在借壳上市审核中严格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标准的通知”,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明确表示,借壳上市标准与IPO等同,不允许在创业板借壳上市。现金分红指引确立现金分红在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中的优先顺序,现金分红占比下限依具体情况分为20%、40%和80%三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