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和技术手段并举——美日垃圾短信得到有效遏制
2013-11-29   作者:记者 林小春 郭爽 蓝建中/华盛顿 东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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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跃新/绘
  随着手机通讯应用的不断发展,各国用户均不同程度地受到垃圾短信困扰。《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在美、日等国调研时发现,在手机实名制得以真正落实的前提下,各国通过明确垃圾短信界定及处罚措施的法律体系、设立专门举报机构调动用户投诉的积极性、敦促各大运营商开发新技术进行短信管理等方式,在治理垃圾短信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其经验值得借鉴。

  美国:严格执法实行拒收名单服务

  美国手机垃圾短信问题虽然没有中国严重,但近年来数量呈大幅增长趋势,引起消费者极大不满。通过立法保护、推出“谢绝来电”服务设立拒收名单、运营商协助防范以及软件开发商积极研发防控软件等措施,美国政府对垃圾短信的管控取得了一定效果。

  垃圾短信迅速激增

  目前美国约有2.5亿部手机开通了短信业务。美国皮尤研究中心2012年一项调查表明,69%的美国手机用户曾收到垃圾短信,25%的手机用户每周都收到垃圾短信。Ferris市场调研公司发布报告称,近年来美国手机用户接收垃圾短信的数量成倍增长,2011年美国手机用户共收到约45亿条手机垃圾短信,2009年约22亿条。
  记者近日收到的一条垃圾短信称,如果点击某一网站,就可以获得最新iPhone手机。这是近两年来记者收到的为数不多的垃圾短信。美国一家专门研究垃圾短信的网站刊文认为,如果用户点击这些垃圾短信中的链接,就会泄露个人信息,也可能让收集手机信息的恶意软件自动安装到用户手机当中。
  网络安全专家称,黑客和手机诈骗人员获取手机用户通话日志,以及包括地点信息、通讯录、电子邮件等手机数据的手段越来越多,而用户通过智能手机下载的一些应用程序在收发数据时也很容易被第三方拦截。

  立法重罚垃圾短信发送者

  针对垃圾短信问题,美国联邦政府和立法机构出台了专门法律。如果未经接收人同意发送各类垃圾短信,短信发送者就会被告上法庭,面临严厉处罚。
  美国早在1991年就通过了《电话用户保护法(TCPA)。2003年,美国联邦政府又通过了首部全国性反垃圾邮件法案,即《控制非自愿色情和推销侵扰法》,简称“反垃圾邮件法”。根据这一法律,向消费者发送有关商业产品、服务和广告推广的垃圾短信属于违法行为,除非用户已经同意接收这些信息,或这些信息被用于紧急目的。
  “反垃圾邮件法”规定,故意向手机用户发送垃圾邮件或信息者,将为每条邮件支付多这250美元的罚款;对非故意违反者的处罚高这200万美元,而故意违反者的处罚可高这600万美元,情况严重的还将判处5年以下监禁。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设有专门机构,对垃圾短信等电话和手机事务相关问题展开调查,用户可通过该委员会网站对垃圾短信行为进行投诉。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律师克里斯蒂娜·托达罗说,垃圾短信是一个普遍问题,追踪这些短信来源比较困难。我们鼓励消费者举报垃圾短信号码。
  过去几年里,有多家美国公司因发送垃圾短信而付出巨大代价。“棒!约翰”是在美国比较受欢迎的一家比萨饼店,2012年11月,它被一群愤怒的消费者告上法庭。一些顾客抱怨说,在订购“棒!约翰”的比萨后,从此手机响个不停,推销“棒!约翰”特价比萨的短信一个接一个,有时会在半夜接收到十五六条垃圾短信。这些顾客要求获赔2.5亿美元的赔偿金,即平均每条短信500美元。2013年5月,“棒!约翰”同意赔偿总额1650万美元以了结官司。
  美国西蒙-舒斯特联合出版社2010年因为发送广告短信而被处罚,每个原告用户获得赔偿175美元,而这一赔偿金额最终被提高到500美元。
  2008年,美国著名户外品牌“添柏岚”(Timberland)也因为发送广告短信被消费者告上法庭,最终拿出700万美元与原告和解,平均每个接收短信的人获赔150美元。

  “谢绝来电”服务设立垃圾短信拒收名单

  美国治理垃圾短信的一项有效措施是专门开通了全国性“谢绝来电”(Do—Not—Call list)服务。2003年6月,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推出该项服务。在美国,消费者的座机与手机号码都可以在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谢绝来电”网站上免费登记注册。被列入“谢绝来电”名单的号码将受到保护,如果有人未经同意就向你的手机发送广告信息,将被视为违法行为,消费者可向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投诉。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表示,迄今已有超过2.2亿美国用户使用这项服务,是该机构“最获认可的保护消费者成就”之一。据统计,过去10年中,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对违规公司与电信运营商采取了105次执法行动,总共课以1.18亿美元的民事罚款,另外根据法庭命令收取7.37亿美元罚款。
  今年6月,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指控位于佛罗里达州的“抵押贷款投资者公司”打电话给“谢绝来电”名单上的540万个电话号码,欺诈性地推销房贷服务,因此开出迄今最高罚单750万美元。

  电信运营商协助防范

  为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手机进行诈骗等违法活动,美国实行手机实名制。在美国购买手机时,用户需在与电信运营商签约时提供个人社会安全号码。在追踪垃圾短信的源头时,执法人员只要把电话号码输入系统,就能看到号码主人的详细个人资料。
  在美国,发送垃圾短信成本极低,一部预付费手机每月只需20美元左右,就可以不受数量限制地大量发送垃圾短信。而接收者则可能要付出代价,因为有些用户没有开通短信业务,须为接收到的短信付费,通常每条20美分。
  此外,美国电信运营商为处理有关垃圾短信的投诉,需付出每条5美元到50美元不等的费用。尽管随着智能手机的兴起,手机短信业务的收益在美国呈下降趋势,但仍是美国电信运营商利润的一大来源。由于付出大于收益,这些运营商对垃圾短信数量激增的情况也感到担忧,纷纷推出阻止垃圾短信号码服务并提供举报。

  日本:手机实名制从源头堵截垃圾短信

  在日本,“垃圾短信”属于垃圾邮件的范畴。从手机的接收方式来看。手机垃圾短信除了被中国人熟知的“号对号接收方式”,还包括“电子邮件接收方式”。由于立法完备,尤其是随着手机实名制的不断完善,垃圾短信得到了有效治理。

  手机实名制“一机一号”

  在日本,手机也经历过由“充值型”手机到“实名制”手机的过渡。“充值手机”由于无需确认购买者身份,只要充值就可以用,在个人信息管理上比较松懈,为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日本后来虽然要求购买时须提供身份证明,但是由于可以通过互联网转卖,所以依然被犯罪人员利用。
  从内容来看,垃圾短信大约分为“广告宣传邮件”、“支付请求邮件”、“诈骗邮件”、“病毒邮件”、“提供工作的赚钱邮件”等。特别是“诈骗邮件”的作案手法与目前中国盛行的手法如出一辙,比如“钓鱼诈骗”、“URL点击诈骗”等。
  2006年4月,日本开始实施《手机非法利用防止法》,规定用户不论从哪家手机运营商购买手机,都必须出示个人身份证来获得购买权,并且规定不得随意转让手机。一旦经查证用户的登录信息为虚假,可处以最高50万日元的罚款;如果用户出于某种目的有偿转让手机,可处以2年以下徒刑和3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买卖靠偷盗等不法行为获得的手机也被视为违法,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在实施一年后,这一法案进行修订,加入了SIM卡的签约及转让时的新规定。现在,大部分日本人所使用的手机都是实名制。包括外国人在内,在日本购买手机时,都必须出示能够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如身份证,外国人登录证等。
  在日本,手机和SIM卡捆绑销售,电信运营商不得单独出售裸机或SIM卡。如果要购买一部手机,就必须用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实名注册SIM卡和手机邮箱。这样,所有使用该手机发送的信息都自动成为实名制发送。
  由于建立和实施手机实名制。发送垃圾短信很容易被找到源头。记者在日本的手机几乎没有收到过用手机号码发来的垃圾短信。
  但是,最初给手机设定的邮箱地址用的就是手机号码,所以一度曾每天收到数十个垃圾邮件,但是在更改了邮箱地址之后,再也没有收到类似垃圾邮件。
  如果要注册日本用户数最多的社交网站Mixi或者视频网站“Niconico动画”,必须提供自己的手机邮箱地址。也就是说,这些日本最热门的网站,事实上也以手机邮箱注册的方式,间接采用了实名制。

  遏制垃圾邮件

  除了上述的手机管理法外,日本在手机邮件的管理方面也有值得借鉴。日本总务省(相当于国务院办公厅)专门负责出台电气通信等情报方面的政策法规。其主页中“电气通信消费者情报专栏”里就“青少年与网络”、“垃圾短信”、“防止手机犯罪”等方面做了详细的对策介绍。 
  “垃圾邮件咨询中心”是专门处理垃圾邮件纠纷及刊登相关政策规定的网站,由总务省授权,由“一般财团法人日本数据通信协会”所管理。
  为了反击猖獗的垃圾邮件,日本在2002年4月制定了《特定电子邮件发送适当化法》,通称《防止垃圾邮件法》,该法此后还经过多次修改。该法主要是为了限制在短时间内随意向别人发送大量广告等垃圾邮件的行为,保持互联网的良好环境。2005年修改后,还设定了刑事处罚的规定,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由于来自日本国外的垃圾邮件不受限制,所以依然是垃圾邮件不断增多,而且即使是国内来的垃圾邮件,如果是利用僵尸网络(Botnet)发送的,也不容易找出发送者。
  为此,2007年举办了第三次研讨会之后,日本政府在2008年1月向第169次国会例会提交了修正案,提出要加强法律的有效性并且加强国际合作。2008年5月30日修正案获得国会通过,根据同年11月14日的总务省命令,同年12月1日开始实施。修正案附则内明确规定3年以内继续修改,总务省定期举行专家会议研究对策。
  该法的限制对象是营利团体或者私营业者为了自己或他人的经营,作为广告或者宣传手段而发送邮件,这些邮件都属于“特定电子邮件”。不仅包括从日本国内发邮件,还包括所有向国内发送邮件的行为,发自国外的邮件也是限制对象。对于违规者可以处1年以下徒刑或者100万日元以下罚款,对法人的罚款则大幅增加,可以处以3000万日元以下罚款。
  总务省基于该法收集违法邮件信息,市民可以向“垃圾邮件咨询中心”举报,垃圾邮件咨询中心是由总务省委托,由一般财团法人日本数据通信协会运作的。总务省主页上还不时公布违规企业的信息。
  但法律并不能够完全杜绝犯罪,用户个人需要增强个人信息的防范意识。对此,日本的手机运营商为防止邮件受害提供了相应的服务保障。三大通信公司docomo、au、SoftBanK均向手机用户提供了“过滤垃圾邮件”的服务,用户可通过简单的设定,自主防止来自垃圾邮件的上当受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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