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跟进 地方楼市调控“集团”扩至13个城市
专家分析称,应充分利用好交易和租赁两个市场,才能形成“住有所居”的系统性解决方案
如雨后春笋般,楼市调控阵营还在不断壮大。
11月27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标志着福州加入到房地产调控大军中。至此,出台调控政策的城市已达13个。
“虽然不断有城市出台新的调控政策,但是相对于一线城市,二线城市的调控力度明显减弱,很多说法比较模糊,只是一种表态,真正的落地执行还有一定的距离。”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房地产行业研究员夏丹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本轮调控的示范意义大于实际意义,让市场预期转向观望,明年房价有可能还会反弹。
据悉,上周南京、武汉、厦门等涨幅居前的二线城市再次被住建部约谈。据一位内部人士称,此次约谈与8月底的那次不同,此次住建部要求涨幅较高的城市房管部门相关领导,甚至有的城市是副市长带队,亲自到住建部进行汇报。这次上面给的压力很大,其中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能在年底就房价涨幅向社会公众做一个交代?
业内人士指出,按照今年2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楼市调控的“国五条”要求,全国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按照这一要求,多数城市年度目标定为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但在连续数月上涨的房价面前,部分城市的房价涨幅早已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出现了“倒挂”情况。
根据福州统计局最新统计数据,1-9月福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46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2%;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福州10月份新建住宅价格同比上涨12.6%,这意味着福州城市居民年平均可支配收入涨幅已经赶不上福州住房价格的涨幅。
“限购限贷只是治标之政。”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胡志刚认为,应在保障低端需求的基础上大力建设住房租赁市场,转变思维充分利用好交易和租赁两个市场,才能形成“住有所居”的系统性解决方案。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认为,房价的涨和跌都由供求关系决定。买房者现在分为两种,一种是投资者,想投资增值;一种是消费者,想有住房。从长期来看,房价最终由消费者决定。所以政府应该尽量让市场起作用,不宜过多干预房价,免得顾此失彼,从而抬高其他方面的物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