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公务接待等方面作出规范。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 “屁股底下一栋楼”,是老百姓对公务用车浪费现象的比喻。公车制度的弊端有目共睹:公务车辆的使用效率不及市场运营车辆的十分之一,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许多地方和单位弄虚作假、超标配车、超编购车,在车辆养护过程中吃回扣、赚差价,公车无疑已成为巨大的财政负担。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公车改革往往叫好而不叫座,尝试者多,坚持者少。 从第一个敢吃螃蟹的黑龙江大庆市,到湖北老河口市车改“一步到位”,再到轰动全国的辽宁辽阳市弓长岭区车改“昙花一现”……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公车改革指导意见,各地改革方案不一,大部分改革试点出现“夭折”或“回潮”,甚至有的地方“试而不推”。 取消公务用车需要解决的最大的问题并不是方法,而是决心。尽管多年来群众对公车意见很大,改革呼声强烈,但各地的积极性并不高,原因是公车改革触动了某些人的特权福利,因此阻力重重,步履维艰。 在这种现实下,下好全国一盘棋显得尤为重要。公车改革决不能偏于一隅,单兵突进,而要做好配套和协调,全国统一标准,统一推行。 “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改革作为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个别地区零敲碎打式的改革很难形成合力,只有尽快推行全国统一的公车改革标准,拿出改革具体时间表,坚持全面改革,才能彻底打消各地观望、攀比的念头,公车改革才能叫好又叫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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