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上午8时刚过,东交民巷27号大院的传达室里,挤满了等待换旁听证的记者。换好旁听证、走进法院,巨型电视直播车已经在靠近大楼的广场处等候。
这里是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的所在地,因为一场“3Q大战”的庭审变得喧闹起来。
“传达室太小了。”最高法一名工作人员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道,“过去最高法基本只通知当事人到庭,很少进行这样大规模的公开庭审。”
“3Q”是指北京奇虎360公司(下称“奇虎”)和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称“腾讯”)。一场IT企业官司打到最高法还不是吸引眼球的全部,当天上午,最高法还对庭审进行了“全媒体”直播。
此案是奇虎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广东高院”)被判败诉后的上诉,对双方而言可谓是一场“决战”。本报记者看到,庭审开始前,法院工作人员用小推车将几摞卷宗拉进法庭。奇虎方面的律师则用拉杆箱搬运着诉讼材料。
案件今天将继续审理,而围绕在“3Q”之间的官司远没到结束的时候。据本报记者了解,12月初,腾讯诉奇虎不正当竞争一案二审也将开庭。
同样是在昨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受理奇虎等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开门审案
昨天,奇虎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民事纠纷上诉案在最高法第一法庭公开庭审。此案涉及金额1.5亿元,是迄今为止我国互联网领域诉讼标的额最大的垄断案件。
本案发端于2012年11月,奇虎向广东高院起诉,主张腾讯滥用在即时通讯软件及服务相关市场的市场支配地位,构成垄断,请求判决腾讯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侵权行为”,赔偿奇虎经济损失1.5亿元并赔礼道歉。
2013年3月,法院一审判定腾讯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其行为不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驳回奇虎的全部诉讼请求。奇虎不服,向最高法提出上诉。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最高法允许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全媒体”报道庭审情况,“这个案件的公开审判,也是响应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司法公开的要求。”上述最高法人士说。上周,最高法微博、微信上线,已经迈出推进司法公开的第一步。
最高院新闻处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虽然电视与文字直播只有半天时间,但是庭审全程开放,欢迎大家来。”
法庭上,本案审判长称,由于本案证据材料较多,问题复杂。为保证庭审高效顺利进行,在11月19日,法庭就组织了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并对对方提交的新证据进行了质证;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法庭归纳了本案的五个争议焦点,共计22个方面的问题,昨天的庭审即围绕这些问题展开。
然而,昨天上午接近3个小时的庭审,只完成了22个焦点问题中的前两点的法庭调查。全天庭审大约在18时30分结束,尚未完成法庭调查内容的四分之一。今天,法院将继续开庭审理此案。
本案最为显著的特点是涉及反垄断测试等问题的专业性以及互联网产品的复杂性与变动性,其繁复程度可从80多页的一审判决书中窥见一斑。因垄断认定所涉大量经济学原理与行业测试,涉诉双方分别邀请两名专家证人到庭。
此案判决的意义在于,是在即时通讯领域对垄断与否的行为首次作出认定。多名反垄断领域专家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国家最高审判机构的最高法,如何认定充满活力和创新的互联网市场特征、如何对双边市场这些世界范围内的前沿问题进行判断,这将会对中国互联网竞争秩序的完善、商业模式的调整都起到推动作用。
庭外口水
围绕在腾讯与奇虎之间的较量无处不在,法庭外亦是如此。
“是输是赢都值了。”昨日上午恰逢庭审期间,奇虎董事长周鸿祎在一个公开会议上如是说。
庭审期间,奇虎向本报记者发来一封公开信称,腾讯的业务涵盖了通信、社交网络、新闻资讯、电子商务等互联网全部业务,巨头垄断已使中国互联网产业荒漠化,并呼吁不要让垄断扼杀年轻创业者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