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省级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全面、正确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改革措施,坚决遏制最近一些地方出现的违法建设、违法销售“小产权房”问题。
通知指出,建设、销售和购买“小产权房”均不受法律保护。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严重违反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冲击耕地保护红线,扰乱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损害群众利益,影响了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
通知强调,对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要坚决叫停,严肃查处,对顶风违法建设、销售,造成恶劣影响的“小产权房”案件,要公开曝光,挂牌督办,严肃查处,坚决拆除一批、教育一片,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两部强调,对违规为“小产权房”项目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发放施工许可证、发放销售许可证、办理土地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要严肃处理,该追究责任的一定要追究责任,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厉问责。要向社会警示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据介绍,两部门还要求各地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摸底,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分类处理的意见,并将结果报两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