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晚,神开股份公告称,公司当天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稽查。同日,公司还收到上海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神开股份的外销收入确认时点不恰当。同时,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收入确认也不准确。
上海监管局表示,2012年,神开股份与某境外客户签订了供货合同,约定以FOB形式交货。2012年12月21日,公司确认了相关外销收入63.19万美元,但截至2012年底该笔销售收入对应的货物未装船、公司也未办妥出口手续。公司该笔外销收入的确认时点不恰当。
此外,2012年度,神开股份对部分客户存在开具发票即确认销售收入并暂估成本、相应货物实际未发出或劳务未提供的情况。神开股份于2012年末一次性冲销了上述相关销售收入和对应的成本,但2012年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中未冲减提前确认的收入及相应成本。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提前确认收入904.98万元,影响税前利润316.74万元、半年度提前确认收入2014.74万元,影响税前利润705.16万元,2012年前三季度提前确认收入1460.11万元,影响税前利润511.04万元。这也使得神开股份披露的2012年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未能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上海监管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要求神开股份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整改,并应当在2013年12月19日前,向上海监管局提交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