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最新出台一系列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的政策新规,在全省20个试点县内,金融监管部门还将对涉农贷款发放实行“差别化”的监管政策,并确保“三农”贷款增速“只增不减”。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安徽省将在凤阳县等20个县(区)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安徽将着力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把农村金融改革与促进农业现代化相结合,构建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多层次、广覆盖、低成本、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并确保“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水平。
安徽省还明确,金融监管部门将对涉农贷款发放实行“差别化”的监管政策。同时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完善财税政策支持体系,对按规定发放的涉农信用贷款损失予以适当补偿,保障农村金融安全。
在现有的农村金融创新基础上,安徽将继续加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加快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具有金融服务功能的机构,并扩大抵(质)押物范围,扩大县域银行分支机构的审批权限。
据悉,未来安徽20个试点县(区)的县级行政服务中心都将设立金融服务窗口,加快设立行政村金融服务室。与此同时,全省将加快农村支付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刷卡下乡”,推动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工具在农村地区的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