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闭门会明确改革方向 监管机构调整或铺路注册制
2013-11-19   作者:记者 徐亦姗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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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当所有人都对某一项改革形成共识,那么达成目标的距离也就不远了。A股市场IPO注册制无疑正是这样一项改革内容。

  事实上,改革对于A股投资者而言并不陌生,A股市场诞生23年来,仅大规模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有近十次之多,与之相关的IPO暂停多达八次。

  但频繁改革并未让饱受诟病的IPO“三高”稍有缓解,垃圾股备受追捧而蓝筹股乏人问津的畸形局面也一直存在。问题根源盖因过往改革只改皮毛未触发行审核根本。

  注册制对于这一切将是个崭新的答案。对此,市场又会有怎样的解读,无疑值得关注。

  

  拨云见日。

  404天的“史上最长IPO停摆”下,似乎预示着新一轮“大刀阔斧”的改革即将开始。

  据一位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在10月一次证监会闭门会议中,肖钢主席即已明确表态,“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方向就是IPO注册制度。”

  颇受争议的是,在市场人士看来,注册制的成功落地,需要较高的市场化程度、规范市场运作机制、有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发行人和承销商等中介机构有较强的自律能力、投资者需具备比较成熟的投资理念、管理层的市场化监管手段比较成熟等,相比之下,目前A股市场情况显然相差较远。

  “任何政策的出台、推动都不是水到渠成的,推行注册制,是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接近尾声的临门一脚。”11月18日,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记者指出,“从我国资本市场20多年发展演变来看,充分学习西方先进市场运作经验是发展主流,目前注册制已经不存在任何制度上的障碍。”

  注册制酝酿

  在本届政府简化行政监管的改革背景下,“去行政化”已成为当前中国股市最重大的改革任务。在董登新看来,一级市场IPO是过度行政干预的重灾区,因此,推行IPO注册制将是唯一选项。

  从前期监管层改革路径来看,“注册制”推出或并不意外。今年9月份券商高层会议中,肖钢主席就曾透露,2015年IPO过渡到注册制。

  而此后不久的一次媒体通气会上,监管层亦坦承“必须对过去IPO的办法进行较大的改革,重启IPO必须与体制机制改革相结合,重在改革,重在理顺新股发行体制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促进市场参与各方归位尽责”。

  种种迹象显示,在IPO404天的超长停摆中,监管层已经着手为后续改革作出铺垫。作为新制度推出的立法基础,证券法修改已经被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

  此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亦表示,证监会将在分析汇总各方建议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关于证券法修改草案建议稿,报送立法机关,争取将证券法修改纳入201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可以说,以中央报告方式倒逼了IPO注册制度的推出,作为注册制度施行的两项基础,目前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改革监管体制已经建立得较为成熟;另一项立法修改,则需要明年人大正式启动。”董登新指出。

  另一边,肖钢主席上任以来,着力进行的证监会的内部整合,或为未来改革方向先行做出监管准备。此前有传闻指出,证监会内部会议确定了机构调整的方案:发行部和创业板部合并;上市一部和二部合并;基金部、机构部和期货二部合并。此外再新设再融资监管办、债券监管办、私募基金监管办和产品创新监管办。

  在业内人士看来,肖钢上任证监会后的一系列简政放权和转变行政职能的措施背后,是将监管重心从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的重要举措。

  “注册制度施行后,监管层主要精力由IPO审核转移到完善市场监管上来,执法重心转移到事后监督和信息披露上。注册制度将降低IPO门槛,有利于新股发行效率的提高,这一切跟国务院去行政化、取消审批制的改革思路是相符合的。”董登新进一步对记者指出。

  需完善配套立法

  尽管新股改革方向逐渐明朗,但现行体制下,“新股业绩造假、上市圈钱”是业内人士对放开注册制度最大担忧。

  “在原来审批制的严格审核下尚有大量变脸公司,更别说制度放开后依靠自律遏制业绩造假。”深圳一家公募基金经理颇为担忧地向记者表示。

  此外,发行定价环节也成为市场人士担忧重点,一位投行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国内机构投资者投机性太强,做价值投资的机构寥寥无几,注册制是基于成熟市场、成熟机构投资者来定价的,但市场环境和投资者素质普遍低于国外水平,所以现阶段搞注册制,说不定弊大于利。

  “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是注册制度最核心保证。为保证注册制推行,监管层一定要配合严格市场监管、健全事后监督机制,修改立法以明确违法违规处置。”董登新对记者指出。

  不过在前述基金经理看来,推行注册制不能太快,要等配套的法律法规完善,对业绩变脸公司管理层和相关责任人严厉处罚,触及刑法要依法处理,才能起到震慑作用。

  事实上,近期监管层对证券违法犯罪打击愈发严厉。其中,在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下,稽查案件数量已呈井喷式增长。证监会官方网站披露,2013年9月,单月新启动案件调查39件,为前8个月月平均值的1.5倍。若以此粗略推测,则2013年前九个月,新启动调查案件约247件。已接近证监会稽查执法案件最多的2012年,当年新增调查案件256起。

  而与之配套的稽查人员扩编,亦为监管向后端转移作出准备。根据肖钢主席此前透露,新增600名稽查执法人员,实现全系统稽查执法队伍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而且这些新增人员将会进入6个证券期货交易所与中证登公司以及沪深支队等相关执法部门。

  与此同时,上市公司为主体的违法违规案件成为监管层关注重点,证监会稽查局负责人曾指出,近期对于欺诈上市、信息披露违规的立案稽查力度明显加强。从胜景山河、万福生科等事件处罚结果来看,对保荐等中介机构处罚力度进一步提高。

  不过,在前述公募基金经理看来,尽管监管层在信息披露和事后监管上已经愈加完善,但综合A股各方面情况来看,短期推出注册制度可能性并不大,“注册制推动应该是逐步渐进的,极有可能采取折中方式,如采取注册制但会控制每月上市融资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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