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解读生育新政:什么情况不算“单独”
2013-11-17   作者: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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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日披露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昨日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具体实施时间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但各地启动实施的间隔时间不宜太长。符合规定的“单独”夫妻需要等待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修订相关条例后再做“二胎”申请。同时,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不在“单独”之列。

  实施时间
  各地自定实施时间

  “单独”两孩放开政策何时能实施?基层工作人员何时可以为有生育二胎要求的“单独”夫妻办理相应的手续?对此,王培安表示,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但是,各地启动实施的时间不宜间隔太长。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按照这一规定,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再生育政策作出了具体规定。这次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由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

  实施范围
  同父异母不在“单独”之列

  针对“单独”两孩政策具体适用人群,王培安明确指出,“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具体有生育“二胎”需求的夫妻需要等待户籍所在省份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专门规定,允许“单独”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后,再按程序申请再生育。如果夫妻俩的户口不在同一个省(区、市),只要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允许“单独”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夫妻就可在那里申请再生育。

  实施结果
  出生率将与2000年前后持平

  进入本世纪以来,我国人口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低生育水平稳中趋降,劳动人口锐减,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家庭规模持续缩减,独居老人比例提高。同时,从全国来看,符合“单独”两孩再生育条件的夫妇总量不是太大,再加上“单独”两孩政策由各省(市、区)自行确定具体启动时间,因此,短期内不会出现出生人口大幅增长的问题。
  据预测,政策调整后,到2020年全国总人口将明显低于14.3亿,峰值总人口也将大大低于15亿。另外,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近几年出生人口会有所增加,但仅相当于2000年前后的出生人口规模。
  同时,王培安提出,符合“单独”两孩再生育条件人数较多的地区也要注意防止人口“暴涨”,可以采取倡导合理生育间隔、优先安排年龄较大的“单独”夫妇再生育、做好再生育审批等,防止出生堆积。

  实施影响
  普遍“二胎”政策暂不会实施

  针对“单独”两孩政策放开,部分学者和专家认为是我国计生政策松动、普遍“二胎”即将全面放开的信号,对此,王培安表示,通过卫计委组织开展的大量研究论证显示,如果现阶段就实施普遍两孩政策,短期内将引起出生人口大幅波动,出现较严重的出生堆积,给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带来很大的压力。长期看,将形成周期性出生人口波动,总人口持续增长,人口峰值推迟到来,影响人口发展远景规划目标的实现,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同时,他再次强调,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不等于放松计划生育工作。当前,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没有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压力将长期存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要继续给予奖励扶助;对违法生育的,要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发布·流程
  怀孕前须申办准生证 双方父母单位都须盖章

  虽然目前计生部门还没有发布“单独”两孩放开的启动时间和办理流程,坊间猜测,办理流程有可能以“双独”二胎的办理流程为基础,生成更加完善的“单独”两孩办理再生育子女《生育服务证》的流程。
  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梳理了一下北京市关于如何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的基本流程。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和第一个孩子办理《生育服务证》相比,二孩有两个最大的不同。第一,一孩可以在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生育服务证》,二孩则应当在怀孕前申办。第二,二孩的所有证明材料几乎全部围绕“独生子女”展开,申请者双方父母的单位也都要参与盖章证明。
  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办理“二胎”流程
  1、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
  2、双方存档单位(居村委会)分别在《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上盖章
  3、申请人双方父母需要到各自单位开具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证明并盖章
  4、步骤1-3所涉材料一并提交给女方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审核
  5、女方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审批
  6、发放“再生育子女生育服务证”
  7、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办理“二胎”流程
  1、到本市一方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
  2、本市一方存档单位(居村委会)在审批表上注明申请人婚育情况并盖章
  3、外省市一方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当事人婚育情况证明并盖章
  4、申请人双方父母需到各自单位开具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证明并盖章
  5、步骤1-4所涉材料一并提交给本市一方户籍地计生部门审核
  6、本市一方户籍地计生部门审批
  7、发放“再生育子女生育服务证”
  8、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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