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海洋局网站消息,财政部近日向山东、浙江、福建、广东4省(含计划单列市青岛、宁波、厦门、深圳),下拨2013年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补助资金10亿元,重点支持海洋生物高效健康养殖、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海洋装备等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以及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2012年,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开展了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确立山东、浙江、福建、广东为首批试点省份。随后,财政部下达补助资金10亿元,各省示范项目全面启动,并于今年7月通过年度考核。
据国家海洋局海洋科学技术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度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取得了三大成效:一是建立了产学研用协同机制和金融创新机制,加快了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二是加速了海洋生物和海洋装备产品及产业升级;三是推动了聚集区形成和建设,加快了聚集区布局。
根据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指南符合度及对地方海洋产业的贡献度,技术的先进性、可行性,市场前景与经济效益和项目的成熟度,国家海洋局海洋科学技术司与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于今年8月联合组织专家对试点4省新增项目进行了评估。10月,有关部门根据评估出的新增56个重点项目、2012年滚动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2012年考核结果,完成了2013年补助资金核定工作。补助资金下达后,将由4省和计划单列市分别根据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实施方案,以及该省和计划单列市的相关管理规定开展立项工作,重点支持海洋生物高效健康养殖、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海洋装备等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类以及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该负责人表示,随着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的实施,将有效促进海洋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推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