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商业银行可发行债券补充资本
2013-11-08   作者:  来源:经济参考网
分享到:
【字号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8日表示,证监会联合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发行公司债券补充资本的指导意见》,据了解,指导意见一共15条,发行主体包括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商业银行、发行外资股的境内商业银行等。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还表示,已经对北大荒、st生化、零七股份、康芝药业等4家上市公司立案调查,其中北大荒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违规,具体情况仍在调查过程中。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相关新闻:
· 以保护中小投资者为导向 证监会酝酿顶层新政 2013-11-08
· 证监会酝酿顶层新政 以保护中小投资者为导向 2013-11-08
· 证监会:三举措防范疫情疫病影响鸡蛋期货交割 2013-11-07
· 证监会:并购重组先后审批拟改为平行审批 2013-11-04
· 证监会:关注基金估值利益输送 实现退市制度市场化 2013-11-02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投资回升速度取决于融资进展·[思想]全球债务危机 中国如何自处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备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