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7日表示,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在放宽注册资本等准入条件的同时,坚持宽进严管是这次改革的重要原则,要着力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模式。
张茅表示,工商总局将从四个方面加强对公司事中事后的监管:一是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二是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三是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警示、惩戒制度,切实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四是强化行业自律和企业自我管理,形成鼓励诚信守法经营良好氛围。
张茅称,目前工商总局正抓紧提出修改《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规划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