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以版权保护和管理为基础,大力发展版权创意产业,2012年全省版权创意产业增加值近3000亿元,已成全省新的支柱性产业。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从山东省新闻出版(版权)局了解到,山东省版权创意产业增加值从2006年的600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近3000亿元,占GDP的比重由2.7%提高到5.4%。其中,济南、青岛两市版权创意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7%,威海市超过6%,已成为名符其实的支柱产业。
山东省副省长、省软件正版化领导小组组长季缃绮说,山东将版权保护作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的重要举措,近几年对各类侵权盗版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共查处侵权盗版案件3000多起,没收侵权盗版产品340多万件。2012年青岛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获联合国版权保护金奖,在国家版权局表彰的“2012年度打击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和个人”中,山东省获奖数量居全国前列。
据了解,山东省2004年就颁布实施了全国第一部地方性著作权保护法规《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及一系列配套文件、规章;之后又大力推进党政机关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目前已在全国率先完成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整改任务,率先启动了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在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等大型骨干企业中先行推进,在中小企业中稳步实施。
国家版权局先后授予青岛市“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称号,授予青岛创意100产业园、济南章丘龙山黑陶基地为“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等,并在枣庄台儿庄设立国家级版权贸易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