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哈尔滨市财政局了解到,哈尔滨市已初步形成保障房建设资金四大来源,力保这一“民心工程”落到实处。
哈尔滨市财政局局长司卓英说,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棚改项目资金、廉租房资金、公共租赁住房资金、经济适用住房资金四项。此外,哈尔滨市还以土地出让金返还投入、争取中央补助和省奖励、银行信贷融资、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提取公积金增值收益等方式积极拓展建设资金筹措渠道。
据了解,目前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棚改回迁安置用房、廉租住房、公租房、经济适用住房。2008年以来,哈尔滨市共完成棚改项目172个,为8097户符合条件的居民提供实物廉租住房,累计为2.2万户廉租户发放了租赁补贴资金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