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11月6日发布公告称,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进口浆粕存在反倾销。商务部决定,自11月7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据了解,浆粕主要用于生产粘胶纤维(如粘胶短纤、粘胶长丝)等化学纤维(不含醋酸纤维)。对美国公司将征收18.7%-29.8%不等的保证金比率;对加拿大公司则征收0%-50.9%不等的保证金比率;对巴西公司则征收6.8%-49.4%不等的保证金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