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表示,可以考虑实行营改增的同时对消费税、资源税、环境税、房产税等税种一并改革,进一步完善税制,从而为调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权划分奠定基础
财政部昨日发布前三季度税收报告,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税收收入84412.11亿元,同比增长9%,完成年度预算的77.3%。值得注意的是,受营改增政策影响,1-9月,国内增值税实现收入20836.56亿元,同比增长8.2%,比去年同期增速加快了2.4个百分点;1-9月,营业税实现收入12887.91亿元,同比增长10.9%,比去年同期增速回落1.2个百分点。
财政部分析称,国内增值税增速比去年同期有所加快的主要原因:一是“营改增”改革影响。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施“营改增”改革,并从部分地区试点扩大到全国,这些行业原征收的营业税转为增值税,使得增值税收入有所增长。二是去年同期基数较低。2012年前三季度国内经济增速回落,使得2012年前三季度增值税同比增长5.8%,较上年增速回落12.9个百分点。三是部分行业增加值增长较快。1-8月,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11.1%和12.2%。四是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下跌幅度减缓。2013年8月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去年同期跌幅收窄1.9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营改增”改革也成为营业税收入增速回落的主要原因,数据显示,1-9月,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收入同比下降26.0%,比去年同期增速回落33.7个百分点。
除了涉及相关税种的收入变化,营改增改革向全国推进的过程中,所牵扯到中央和地方税收分成、地方新增税种的开辟等一系列财税改革如何推进,成为市场和舆论关注的热点。
“营业税作为地方第一大税种逐渐被增值税取代,现行的分税制可能在归属关系发生变化之后做出调整,”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指出,营业税全部改增值税后,地方政府几乎没有主体税了,而政府要有独立的收入来源,寻求收支平衡,就必然要重建地方税种。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如果税制改革在近两年有较大进展,可以考虑实行营改增的同时对其他税种一并改革,据此再考虑财权划分。如消费税、资源税、环境税、房产税等都有改革的空间和增收的潜力。如此进一步完善税制,调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权划分才有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