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多项措施严管公立医疗机构采购
2013-10-17 作者:王松涛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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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重庆市财政局获悉,重庆近来采取多项措施严管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要求采购药品、医疗设备及耗材等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必须纳入政府采购;购买进口医疗设备或大型甲乙类设备,实行财政、药监、卫生“三堂会审”,必须首先购买本国产品和服务,同等条件优先支持地产高新医疗设备;除药品、耗材和小型器械采购进入重庆市药交所集中交易外,医疗设备采购进入各级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单次采购进口医疗设备100万元及以上采购项目由具有进口机电设备招标资质的集采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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