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要求53个省级部门于2013年10月20日前,在本部门网站和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同步主动公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前不久下发通知,通知要求按照“预算公开,决算也要公开”的原则,在划定的时间内,各部门应择时在本部门网站进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同时由省政府督查室安排在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同步公开。 记者了解到,各部门将公开单位编制人数、车辆购置数量及保有量等有关情况。其中有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支出细化公开到了项级科目。本次公开的信息将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贵州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在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前,对部分数据要辅以必要的文字说明。 此外,贵州各地也将参照省级部门的做法,由各地财政部门制定相关公开的参考格式并加强指导,推进基层政府财政决算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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