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日前出台新规,中小企业可凭借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优先获得银行贷款支持。这一新规有助于解决部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同时也提高了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领域的竞争力。 近年来,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参与到政府采购活动中。江西省财政厅近日制定的《江西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贷融资办法(试行)》提出,各银行机构应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可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 《办法》规定,凡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入库,并取得江西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具有良好信誉的省内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均可享受这一利好政策。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江西省财政厅还表示,省内各银行机构对诚信好的中小企业,在授信额度、贷款审查、利率优惠等方面还将给予更大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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