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金融改革提出要求:稳步推出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措施,提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操作方案。
货币自由兑换是全面提高我国开放型经济水平的客观要求。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可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标志着中国进一步开放市场,加快与国际经济接轨的步伐。扩大人民币在贸易和投资项下的跨境使用、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更加需要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如果人民币资本项目下不能自由兑换,那么人民币走出国门后,谁又敢于大量储备人民币,至今,还没有一国货币在资本项目下不可自由兑换却能够成为国际货币的先例。
从国际上的货币可兑换进程来看,在经常项目实现可兑换后,逐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大约需要10年时间。我国在1996年12月1日提前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现在已到了实现资本项目下可兑换的时间周期。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提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操作方案”,标志着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已经进入实质性操作层面。
需要提醒的是,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后,对管理和把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一个现实问题就是如何防止国际热钱、国际投机资本对汇率的冲击。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泰铢一夜之间被摧毁就是前车之鉴。这就要求正确理解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内涵,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不等于全面解除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各种管制,即使实现了资本项目可兑换,仍可着眼于反洗钱、打击反恐融资、打击避税天堂、保护国家金融安全等,来保留不同程度的资本管理。
(摘自《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