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提高
2013-10-11   作者:  来源:证券时报网
分享到:
【字号

  据财政部网站11日消息,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自2013年9月25日起,将向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量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提高至1.5分钱/千瓦时。
  通知全文如下: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自2013年9月25日起,将向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量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提高至1.5分钱/千瓦时。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应收尽收,及时入库。

财 政 部

2013年9月10日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相关新闻:
· 多省上网电价下调电企利润减少近500亿元 2013-10-10
· 新增补贴难抵电价下调影响 五大电力利润受损 2013-09-19
· 国家发布光伏发电标杆电价 价格大幅高于预期 2013-08-31
· 发改委:部分用电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涨至1.5分钱 2013-08-30
· 发改委: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补贴每千瓦时0.42元 2013-08-30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投资回升速度取决于融资进展·[思想]全球债务危机 中国如何自处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备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