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关注]警惕“行受贿代理人”犯罪蔓延
2013-10-11   作者:记者 明航/整理  来源:经济参考报
分享到:
【字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日前通过官网通报,当前一种新型行受贿犯罪模式正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各类贪腐案件中,行贿受贿双方不直接接触,而是通过“行受贿代理人”进行权钱交易。受贿方对收受的贿赂财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以减少东窗事发的风险。
  网民认为,这种新型行受贿犯罪模式对我国重拳反腐构成严重挑战,呼吁加大相关责任人的违法成本,有效遏制这一腐败犯罪新变种。

  应严惩“行受贿代理人”

  近年来,“行受贿代理人”逐渐成为行受贿犯罪的专业经纪人和主力军。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根据身份的不同,将其分为亲朋好友型、专家学者型和退休干部型三种类型。
  亲朋好友型接受贿赂后,或转交受贿人,或通过成立私人公司等方式将受贿财产隐匿于公司或私人账户,供受贿人日常消费使用;专家学者型往往是政府招标项目中的第三方评审委员会成员,帮助投标单位“联系”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干部则因其退休前建立的庞大关系网,成为最受欢迎的“行受贿代理人”。
  网民“可乐可乐”说,当前行贿受贿手段花样翻新,无所不用其极,应及时查处惩办“行受贿代理人”。

  反腐工作任重道远

  网民认为,“行受贿代理人”现象既反映出反腐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部分腐败分子不敢明目张胆地进行权钱交易,也表明“曲线”腐败行为仍在暗中进行,反腐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网民“平湖新星”说,“行受贿代理人”的出现让受贿人与行贿人失去了直接接触,不但令违法行为变得更隐蔽,而且因为形成了相对固定的利益链条,更容易结成攻守同盟,给查处工作增加难度和阻力。
  网民“金虎”称,“行受贿代理人”是伴随着国家铁腕治理贪污腐败应运而生的新型“第三方平台”。通过“行受贿代理人”这样“贴心”的“贿赂转账服务”,如同给行贿受贿穿上了“隐形衣”,给查处腐败工作带来更大挑战。

  追责机制亟待加强

  有网民认为,退休干部成为最受欢迎“行受贿代理人”类型的现象值得关注,不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退休前编织了庞大的人际关系网,退休后与企业接触更加便捷。建议对退休干部到企业或行业协会任职兼职进行必要的限制和监督。
  网民表示,“行受贿代理人”如同给关押权力的“牢笼”开了个小口,是在为权力滥用“代言”,唯有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以更加严密的制度不断加固笼子,强化权力追责制度,彻底管住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使其不能滥用,不敢乱用,如此才是刹住贪污腐败的治本之策。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相关新闻:
· 吉林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田学仁受贿案一审开庭 2013-10-10
· 锡业股份董事长因涉嫌受贿被逮捕 2013-10-10
· 宏信证券公告证实总裁段文清涉嫌受贿被捕 2013-09-10
· 葛洲坝受“财政部官员受贿案”牵连 未及时披露信息存违规之嫌 2013-08-09
· [经济参考微话题]遏医药腐败 行贿受贿须一起开刀 2013-07-15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投资回升速度取决于融资进展·[思想]全球债务危机 中国如何自处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备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