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29日发布通知称,为鼓励利用太阳能发电,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批示精神,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