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成立,备受关注的“负面清单”也对外发布。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建立上海自贸区,要探索建立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所谓负面清单,是给不开放的行业和受限制的商业活动列一个清单,明确哪些领域和行业是限制或禁止外商活动。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表示,负面清单共涉及18个门类、190条管理措施,约占试验区内1069个小经济行业分类的17.8%,对于未列入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一般项目,最快4天可以拿到营业执照、机构代码和营业登记。 “对于列入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试验区将按照原有办法进行管理。”戴海波表示,对于未列入清单的外商投资一般项目,则将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把项目的核准制改为备案制,把原来合同章程的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司长尹宗华表示,上海自贸区涉及五大任务,首要任务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主要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模式,按照国际化、法制化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以国际高标准投资和国际贸易体系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任务之二是扩大投资领域的开放。任务之三是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任务之四是深化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任务之五是营造良好的监管和税收制度环境。 《总体方案》中涉及金融创新的内容主要是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及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上海分行行长、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局长张新则表示,将进一步全面简化自贸区内跨境人民币业务的流程和手续,在自贸区内先行先试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四个方面具体政策仍在制定中,将按照成熟一项推动一项的方式予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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