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强调,重启IPO必须与体制机制改革相结合,重在改革,重在理顺新股发行体制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促进市场参与各方归位尽责。
而在业内人士看来,“重在改革”四个字表明了此次新股发行改革方案迟迟未能正式公布的原因。
实际上,今年6月份新股发行的征求意见稿公之于众之后,就引起了一些争议。意见稿在新股发行机制上将进一步的推进市场化,进一步提高新股定价的市场化程度并改革新股配售方式。同时,该方案还进一步强化了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的责任及相关执法力度。
尽管进步不小,上述方案仍然受到了一些指责。北京天相投顾公司董事长林义相说,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谁决定谁能发”的问题,目前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征求意见稿尚未涉及此核心问题。从目前新股的发行改革意见看,新股发行核准权在中国证监会,征求意见稿回避了发审决定权问题。
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该方案“有一定进步,但还是局部性的修补。”“问题很多,最关键的是对于审批制的发行制度没有涉及,在这一点上,如果没有彻底的变革,很难走出新的局面。”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则表示,证监会一直在研究如何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培育市场自我平衡、自我完善的功能,并通过减少事前行政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特别是执法监管,来不断提高监管效率,维护市场的“三公”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