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坛]《旅游法》施行了游客会不会还憋屈
2013-09-24   作者:吴杭民  来源:经济参考报
分享到:
【字号
  报载,双节临近,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十一”黄金周旅游凸显出一个字——贵!以位于北京市东三环的一家旅行社门店报价为例,“十一”之后,欧洲游普遍涨幅两三千元,日韩游基本翻番至万元左右,涨幅最大的则是一向以物美价廉吸引大批游客的东南亚游。催生这些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将于10月1日起实施的《旅游法》明确禁止强制购物等行为。 
  因为《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以低团费招徕游客,但却屡屡通过强迫购物等来弥补“堤内损失”,一直是旅游行业臭名昭著的顽疾,此次《旅游法》的新规显然是意图遏制该行业的“显规则”。但是,仅仅靠《旅游法》的一条规定,如果没有严格的执行力和惩戒力,会不会出现虽然团费价格大涨,但游客利益还是“老方一贴”的情况呢? 
  几年前,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局联合下发的《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团队国内旅游合同》等示范文本明确规定,如果违反合同,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但是,事实证明,这些都无碍强迫购物愈演愈烈。 
  如何真正实现“低价团费+高价购物”被市场遗弃?显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一价全包”意味着导游不能再收取购物和自费项目的回扣,于是就有导游抱怨了,如果没有回扣,光靠导补和基本工资,导游的收入肯定会大打折扣。这是否会影响到导游的工作积极性?是否会导致一些导游为了逐利而故伎重演。
  我们希冀通过一部法律全方位、立体化解决旅游环境中的恶疾。但显然,如此庞大的一个行业问题不可能通过一部法律毕其功于一役。所以,我们现在就不得不面对这样的事实:《旅游法》一实施,旅游团费价格肯定是要大涨了,可是,游客利益能否随着《旅游法》的实施而得以保证呢?我们实在是心中无底。真担心《旅游法》让涨价理直气壮了,可游玩还是那么憋屈——但愿这是杞人忧天!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相关新闻:
· 中国旅游法实施在即 全球旅游市场或需闻法而变 2013-09-20
· 《旅游法》逼低价团退出市场 国庆前后价差至几千 2013-09-17
· [网民关注]旅游法颁布 景区票价不能说涨就涨 2013-04-26
· 人大审议旅游法草案 拟立法严控景区门票价格上涨 2013-04-23
· 旅游法应当保障市场机制发挥作用 2012-10-30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投资回升速度取决于融资进展·[思想]全球债务危机 中国如何自处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备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