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今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称,中韩自贸区谈判分为模式谈判和出要价谈判两个阶段。根据已达成的模式,双方同意,最终实现自由化的产品应该占全部商品税目的90%,涵盖进口总额的85%,并通过具体出要价谈判达到互利公平的结果。
发布会实录原文如下:
【经济参考报记者】:我们注意到商务部网站6日发布消息,中韩已经结束了自贸区的模式阶段谈判,同时也关注到韩国的消息,中韩自贸区谈判已经达成了将90%的贸易商品列为零关税对象,请问这个消息是否属实?此次中韩FTA进展,会不会对中日韩三国贸易有什么影响?
【沈丹阳】:9月初,中韩自贸区第七轮谈判在山东潍坊举行,已经结束第一轮模式的谈判。可以说,中韩自贸区谈判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中韩自贸区谈判分为模式谈判和出要价谈判两个阶段。双方在模式谈判阶段达成共识,包括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协定范围及各领域谈判原则、框架以及内容要素等。根据已达成的模式,双方同意,最终实现自由化的产品应该占全部商品税目的90%,涵盖进口总额的85%,并通过具体出要价谈判达到互利公平的结果。
中韩自贸区模式谈判只是整个谈判的阶段性成果,对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但是,中韩自贸区谈判和中日韩自贸区谈判的情况完全不同。因此,谈判模式不可能简单地照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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