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道制10月实施力促九大行业兼并重组
雪中送炭券商投行业务将受益
2013-09-14   作者:记者 吴黎华/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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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因IPO暂停高达10个半月时间,而导致业务收入大幅下滑的券商投行部门来说,终于迎来了利好消息:9月13日证监会宣布,并购重组分道制审核将于10月8日起正式实施,预料此举将大幅提高并购重组的审核效率,一些行业或将因此掀起并购重组的高潮。
  
  分道制审核10月8日实施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9月13日的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实施分道制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启动条件具备,自2013年10月8日起,将在并购重组审核中实施。下一步,将视视施进展情况,不断完善分道制方案,根据有关部门确定的推进兼并重组重点行业,动态调整支持的行业类型,逐步扩大进入豁免或快速通道的项目范围。9月13日当天,沪深交易所同时发布了《关于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相关工作的通知》
  据介绍,所谓并购重组中的分道制审核,是指证监会对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审核时,根据财务顾问的执业能力、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诚信状况、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不同,实行差异化的审核制度安排。其中,对符合标准的并购重组申请,实行豁免审核或快速审核。
  上述新闻发言人表示,经过三年的技术准备和方案论证,分道制实施方案已经成熟,将按照“先分后合、一票否决、差别审核”的原则,由证券交易所和证监局、证券业协会、财务顾问分别对上市公司合规情况、中介机构执业能力、产业政策及交易类型三个分项进行评价,之后根据分项评价的汇总结果,将并购重组申请划入豁免或快速、正常、审慎三条审核通道。其中,进入豁免或快速通道、不涉及发行股份的项目,豁免审核,由证监会直接核准;涉及发行股份的,实行快速审核,取消预审环节,直接提请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进入审慎通道的项目,依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综合考虑诚信状况等相关因素,审慎审核申请人提出的并购重组申请事项,必要时加大核查力度。进入正常通道的项目,按照现有流程审核。
  上述发言人表示,实施分道制意义重大。一是与产业政策挂钩,体现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导向;二是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挂钩,体现分类监管、扶优限劣的理念,加大对失信主体的约束;三是与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挂钩,强化市场的激励约束机制;四是有效提升上市公司监管的标准化、合理性和一致性水平。
  
  兼并重组效率将大幅提高
  
  业内人士认为,在实施分道制审核后,并购重组的审核效率将大大提高。据了解,今年以来,证监会已经大大提高了兼并重组的审核效率,目前单一通道的正常审核周期月在20个工作日左右,而在此次实施分道制审核之后,一旦进入豁免或快速通道,其周期将有望缩短到一周的时间,审核效率大大提高。
  据了解,沪、深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评价办法,结合证监局日常监管意见,近日已经完成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的评价;证券业协会已公布了财务顾问执业质量评价方案,2012年度财务顾问执业能力评价工作即将完成。
  根据规定,上述两项评价结果均为A类,且重组项目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12部委(含证监会)《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立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九个推进兼并重组重点行业,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不构成借壳上市的,将进入豁免或快速审核通道。
  业内人士认为,这无疑将促进上述九大行业的兼并重组的速度与力度。
  对于获得豁免或快速审核的资格,证监会还做出了严格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豁或快速审核类:(1)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2)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3)股票被暂停上市或实施风险警示(包括*ST和ST)的;(4)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相关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且未满规定期限的,也不得列入豁免或快速审核类。
  
  大券商竞争优势明显
  
  上海一家券商投行人员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对于券商投行业务来说,重组审核效率提高的确是一个利好。“现在IPO重启短期充满不确定性,能够多做几单并购也算是补贴收入了。”
  不过据了解,对于不同的券商而言,分道制的意义则完全不同,在业内人士看来,部分券商尤其是大券商将更能从中受益。
  按照此次交易所的通知,只有所有评分项均为豁免或快速审核类时,项目才能进入豁免或快速审核通道,这意味着除了上市公司本身之外,作为财务顾问的券商的执业能力,也是考核标准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稍早之前,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工作指引》。其中提到,中国证券业协会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业务能力和执业质量三类指标对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进行的专业评价。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指标主要反映财务顾问的风险管理能力、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合规状况。业务能力指标主要反映财务顾问的业务规模和市场影响力,包括项目数、交易金额、业务净收入三类指标。执业质量指标主要反映财务顾问业务运作和业务创新等方面的能力,以及财务顾问及其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自律规则等方面情况,包括业务质量、诚信状况两类指标。
  也就是说,排除目前被立案调查的光大证券、国信证券、平安证券等数家券商后,在并购重组中具有优势主要包括中金公司、中信证券等。WIND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以来的235起并购重组中,中金公司、中原证券、浙商证券、申银万国、信达证券等数家券商担任财务顾问的较多,老牌大券商在豁免或快速类的项目上明显更具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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