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金额10.5亿元、非法获利1883万元,证监会周五通报的博时基金原基金经理马乐“老鼠仓”一案,再度刷新了中国公募基金“老鼠仓”案件的纪录。迄今为止,已经先后有11位基金经理倒在了“老鼠仓”上,在业内人士看来,高额收益和轻微的违法成本,是导致基金经理“前仆后继”的主要原因。
证监会:马乐老鼠仓涉案金额10.5亿元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9月6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博时基金原基金经理马乐“老鼠仓”事件一案的调查情况以及处理结果。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2013年4月,根据交易所核查发现的线索,证监会对存有“老鼠仓”交易嫌疑的账户启动初步核查。2013年6月,根据初步核查结果,证监会对原博时精选股票基金经理马乐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进行正式立案调查。
经核实,马乐于2006年7月进入博时基金公司工作,历任研究部研究员、公用事业与金融地产研究组主管兼研究员、股票投资部投资经理,2011年3月9日起任博时精选股票基金经理,2013年6月20日正式离职。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期间,马乐涉嫌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博时精选基金交易情况的未公开信息,操作3个账户,先于或同期于该基金买入或卖出相同股票76只,获利1883万元,成交金额累计约10.5亿余元。
证监会说,经核查,发现博时基金对投资管理人员的相关管理制度存在缺失与执行不严的情况,具体包括:投资管理人员出国(境)管理制度缺失,通信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缺乏对员工本人和直系亲属证券账户及证券交易申报情况进行实质性审核的机制,考勤出差管理存在漏洞等。此外,公司对旗下基金异常交易行为监控存在漏洞,虽建立异常交易反应分析制度,但未对已发现异常情况采取后续核查、质询等适当处理措施。
该发言人表示,鉴于博时基金公司上述内控制度不完善,相关制度不能有效执行,原基金经理马乐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给博时精选股票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了较大损失,对行业形象产生了严重负面影响,按照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博时基金公司采取责令整改6个月等监管措施,在整改期间证监会暂停受理和审核该公司所有新产品和新业务申请。深圳证监局将对相关责任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全体基金公司要引以为戒,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合规培训,时刻牢记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切实做到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受托责任。
累计11基金经理案发“老鼠仓” 马乐刷新历史记录
公开资料显示,自2008年上投摩根原基金经理唐建首度因基金“老鼠仓”遭到处罚以来,已先后有南方基金原基金经理王黎敏、融通基金原基金经理张野、景顺长城原基金经理涂强、长城基金原基金经理刘海、长城基金原基金经理韩刚、国海富兰克林原基金经理黄林、光大保德信原基金经理投资总监许春茂、交银施罗德原基金经理投委会主席李旭利、交银施罗德原基金经理郑拓以及此次博时基金原基金经理马乐,共计11位基金经理的“老鼠仓”事件被监管部门披露。其中韩刚、许春茂、郑拓和李旭利则因此而获刑(其中李旭利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1800万元,目前其二审延期)。
而从涉案金额来看,在此前的数宗“老鼠仓”中,唐建获利金额123.76万元,王黎敏非法获利150.94万元,张野非法获利229.48万元,涂强非法获利37.95万元,刘海非法获利13.47万元,韩刚非法获利30.3万元,许春茂非法获利209万元,李旭利非法获利1071.6万元,郑拓则累计成交金额达5亿余元、非法获利1400余万元。因此,无论是从高达10.5亿元之巨的涉案金额还是从1883万元的获利规模来看,博时基金原基金经理马乐此次
“老鼠仓”案件,均刷新了历史纪录。
按照《刑法》第180条的规定,基金经理从事“老鼠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也就是说,作为中国公募基金史上已知的涉案金额最大、获利金额最大的“老鼠仓”一案的主角,博时基金原基金经理马乐最高可获10年有期徒刑,其罚金规模也将远远超过此前李旭利一审被罚的1800万元。
不过,在律师们看来,相对于基金经理“老鼠仓”的巨大收益,上述违法成本可谓微乎其徽。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厉健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老鼠仓”谋取高额收益、犯罪成本却极低。近年来,证监会不断加重对于“老鼠仓”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相比之下,目前《刑法》180条所规定的惩戒力度明显偏弱,难以有效惩戒此类犯罪,呼吁立法机关修法加重处罚。此外,应当尽快设立“老鼠仓”民事赔偿诉讼机制,为权益受损的投资者挽回损失。
博时基金:全面部署落实整改工作
针对此次“老鼠仓”事件,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历来零容忍老鼠仓、非公平交易和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的违法行为,深刻理解并支持监管部门的监管举措,绝不姑息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不断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努力提高员工职业操守,坚决杜绝触碰法律红线及道德底线的行为。
博时基金表示,公司高度重视证监会对公司的整改决定,积极全面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完成整改。公司已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核查,对内控制度中的薄弱环节进行了认真全面梳理,制定了针对性的后续改进措施。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投研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的行为管理等相关措施,进一步加强问责机制的建设及落实,提高问责的威慑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及关键岗位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加强合规教育,切实提高全体员工的的合规意识和对各类法律合规风险、职业道德风险的认知度和敏感度。
上述负责人强调,公司清醒地认识到信息欺诈、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投机违法行为是市场的伴生物,具有长期性、固有性,对于这类行为的打击防范是市场和公司的长期任务。公司在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应对资产管理行业深刻变化的同时,将把持续提升公司管理能力放在更重要的位置,把强化风控合规放在更突出的地位,始终坚持“稳健经营,合规为重”的经营理念,始终坚持和加强以持有人利益为先的公司治理文化。公司将以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努力为投资者提供多元化、个性化、差异化的专业资产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