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5日公布中央财政支持文化建设情况,包括建立财政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支持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支持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支持文化遗产保护,支持中华文化“走出去”等方面。
其中,中央财政积极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推动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推动出台财政税收、投资融资、资产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人员分流安置等方面的具体措施。二是会同文化部等部门研究出台支持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转制院团发展,提升我国演艺事业发展水平。三是支持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加大图书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重要新闻媒体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四是积极推进政企、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建立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
全文如下:
近年来,中央财政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和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切实增加财政文化投入,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经费保障水平,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支持文化改革和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一、建立财政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2012年4月,财政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做好财政支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努力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增加财政文化投入,建立健全财政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证公共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2011年中央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5.88亿元,2012年增至494.68亿元,增长18.9%。
二、支持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中央财政积极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推动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推动出台财政税收、投资融资、资产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人员分流安置等方面的具体措施。二是会同文化部等部门研究出台支持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转制院团发展,提升我国演艺事业发展水平。三是支持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加大图书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重要新闻媒体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四是积极推进政企、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建立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
三、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中央财政2011年共计安排专项资金129.55亿元、2012年安排155.30亿元,支持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是支持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乡镇文化站设备购置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二是稳步推进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三是安排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开展村级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四是安排补助地方文化体育与传媒专项资金,支持地方改善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单位设施条件;五是安排数字图书馆工程和基层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加快公共数字文化建设。
四、支持文化产品创作生产
中央财政支持文化创作生产,推动实施文化精品战略。重点支持实施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和国家重大现实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增加电影精品专项资金投入,着力打造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特色的文化艺术和电影精品。扩大国家出版基金规模,加强基金管理,2011年安排资金2亿元,2012年安排资金3亿元。2012年,经报国务院同意,财政部会同文化部研究设立了国家艺术基金,当年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安排国家艺术基金2亿元,支持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和人才培养。安排民族文字出版专项资金、少数民族广播节目译制经费等,加强传播体系建设。
五、支持文化遗产保护
中央财政加大文物保护经费保障力度,2011年安排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44.80亿元、2012年安排71.63亿元,支持实施大遗址保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红色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重点项目。支持实施平安故宫工程,继续支持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和全国古籍整理出版工作,促进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发展。
六、支持中华文化“走出去”
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开展政府间文化交流与合作,加快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促进中华文化“走出去”,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