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3日从山西省财政厅了解到,针对山西省中小企业的市场状况、发展前景及实际困难,山西省相关部门通过扩大政府采购范围、降低政府采购成本、优先采购中小企业产品等政策措施,助力中小企业良性发展。 据了解,山西省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对政府采购管理起点以下且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项目,鼓励采购人凡涉及公共利益的采购面向中小企业。在此基础上,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条件,在满足采购需求的情况下,降低技术标准和资质要求,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限制中小企业参与或差别、歧视对待。 针对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合同份额比重较少的情况,山西财政部门要求预算编制部门预留30%以上预算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要求给予中小企业产品的价格6%-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购过程中在同等情况下,优先采购中小企业产品。 此外,山西省还减轻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成本。中小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时,要求采购单位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付款额度及方式等方面给予支持,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拖延。通过引入信用担保方式,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资金压力大的难题。 针对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分布广泛、竞争能弱,山西还探索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息资料库,提供信息咨询、业务指导、法律保护等服务,规范采购,提高公正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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